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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狩猎 (第3/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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兽体质强悍,它要拍一掌过来,铁定得出事故,所以匕首,乃至长剑这些武器都不适合,必须要巨剑,巨斧等巨大化武器。

“这把父亲留给我的大弓,只能在远距离使用,一旦凶兽靠近过来,还是要用我们的身体去战斗。”

在大荒体质才是实力标准,谁的体质更强谁就赢,人和凶兽的体质都异常强悍,十分恐怖。

“我知道了,别看我这样身体也是很棒的,一拳打飞凶兽不在话下。”

阿蛮扑哧一笑,当他是在开玩笑,李善依依不饶地追上去,他是那种吹牛的人吗。

“我见过的凶兽说不定比你还多,太古魔种都见过好几只。”

阿蛮一脸不信,道:“太古魔种是大荒最强的,族长爷爷说凡人根本不可能战胜它们,或许只有神仙才能办到。

“你真见过太古魔种的话,那就说来听听,谎话我可是能听出来的,我最讨厌说谎的人,晚上你就看着我吃饭好了。”

李善跳到阿蛮面前,还看着她吃,这可能吗。

“大荒里有龙的儿子,叫睚眦,豹身龙首,性格非常固执,大概就像那边的山一样高。”

“有遮天蔽日的翅膀,那是大鹏的后代,羽毛在太阳下如黄金闪耀,双翼能掀起风暴。”

“我最讨厌的还是一只大猴子,丢石头偷袭有一手。”

阿蛮震惊了,在族中老人的嘴里,她确实听到过这些太古魔种的传说,屹立在大荒顶点的可怕存在。

李善说得有鼻子有眼,增加了很多细节,阿蛮也犯了迷糊,难道说他真的见过,一般人见到太古魔种那还有命?它们战斗的余波都能毁天灭地。

“怎么样,我没说错吧,还有很多凶兽我都见过的,就像下饺子一样。”李善道。

“你确实厉害,对大荒很有了解。”阿蛮失落地低下头,她这个生活在大荒的人知道竟然还没有李善一个外人多,羞愧难当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。

“不不不,还是你厉害,我得跟着你才能活下去,比方说现在,我已经完全记不得回去的路了,你说是不是很笨。”李善坦诚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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