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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狩猎 (第2/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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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大荒,男女之间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,就是两个人一起去狩猎凶兽。

这是实力的认可,这是信任的表现,危险的狩猎中,还能看出一个人最真实的品质。

“好啊。”李善欣然答应,他也正闲着呢,“就我们两个?”

阿蛮点了点头,她单独猎杀过五米级的凶兽,具备独自离开部落的资格,当然这回是和李善一起。

“这大荒的地方我都很熟悉,哪里是安全的,哪里有强大的凶兽,这些我都知道。”阿蛮说。

“那还等什么,有我在,太古魔种都不敢放肆。”李善神气十足,说得跟真的一样。

在部落里自信的男人最有魅力,那种害怕凶兽不敢外出的窝囊废,媳妇都讨不到。

阿蛮带上弓箭和箭袋,光是那黑色巨弓就比她人都还要大,李善很担心把少女的小蛮腰给压断了,“能背得动吗?要不我来。”

阿蛮想了想,真就把这父亲遗留下来的黑色巨弓交给李善,看他能不能拿得动。

“好重!”黑色大弓不知什么材料制作,奇重无比,普通人别说开弓,提都提不动,但李善身体里流淌着麒麟血,自然毫不费力。

他一副犹有余力的样子,拉开弓弦对准远方。

“......!”阿蛮从小用凶兽血锻炼体质,所以能使用这把巨弓,想不到李善也能拉得动。

在部落的人看来,外界的人体质羸弱,一碰就倒,李善却是个特例。

“你的力气真不小,部落里能拉开这副弓的人没有几个。”阿蛮讶异地说,力气大的男人在部落可是很受欢迎的。

李善把巨弓背起来,此刻他也有几分猎人的意思,要深入大荒抓捕猎物。

阿蛮还分给李善一把包裹在牛皮里的小匕首,说是等会可以用来防身。

“这不是武器吗?”

阿蛮摇了摇头,解释道,这种小巧的武器在大荒根本没用,更多时候都是当工具使用。

他们面对的敌人是五米级乃至十米级的凶兽,十公分的小匕首扎人家身上,就跟蚊子叮一下差不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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