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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一个打工仔,林小建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就是红烧肉,最鲜美的食物是风州县特有的地方菜——萝卜丝烧带鱼。但这两个菜跟这口高汤比起来,仿佛萤火虫跟皓月的区别,一个天上,一个地下。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浑身毛孔都舒畅的舒张开来,就跟刚洗完澡时,整个人懒洋洋的那种畅快一样。
“怎么可能!”
他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,明明只是一碗稀释后的汤底,撒了点粉末后,就变成了他吃过的最美,最鲜的汤。即便对系统出品颇有信心,但这反差,这效果,也太厉害了吧。
好吃的菜,通常从外观上就能看出来。俗话说色香味俱全,几十万年的进化历程当中,人类早已把美味食物的特性全部印刻在了基因里面。
林小建不信邪似的,又尝了一口,这一口却又有不同的体验,犹如夏天的风,充满着热情洋溢的味道。高汤漫过舌尖,咽到肚子里后,像是一口暖胃的热茶,从胃到肝脏心脾都暖洋洋的。
这种鲜美,比味精的提鲜效果强了十倍,并且没有味精放多后那种奇怪的甜味。
“果然是系统出品,必属精品!”
他恋恋不舍的放下碗,这万能高汤可是用一次少一次,也不知道下次抽奖得到是什么时候,这吃过的半碗还是留着好了,回头给超哥做菜的时候放。
任谁也想不到这碗看上去和白开水一模一样的汤,竟是世间难寻的美味?
调好的这5斤高汤,肯定是当作麻辣烫的汤底了。林小建自作主张的兑了三倍的开水,然后再品尝,那种让灵魂都颤抖的美极鲜滋味才寡淡了许多,变得具有人间烟火气息。
“万能高汤好是好,就怕吃惯了这种鲜美,用完之后吃不到了,那就砸自家招牌了。”
林小建有些担忧,俗话说“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”,他要是在自家的麻辣烫汤底里加入万能高汤,客人吃惯了这个味道,到时候用完了再也吃不上可怎么办?
“算了,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做什么,再不赶快创造收入,我就回厂里学模具去了。”
本来他还想着明天熬新汤才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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