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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驸马如手足,情郎如衣服》/青色兔子
第四十一章
这鲜卑奴一露面,引得众人议论声大作,有两大原因。
其一自然是因为这是一个“鲜卑”奴。如果说新罗婢还只是因为在大周稀少而价高,那么鲜卑奴更标志了一种特权。自汉时皇帝远征匈奴,迫使匈奴南北二分,其中部分迁居东部山脉,一部曰乌桓,一部曰鲜卑。至魏太|祖灭乌桓,内迁其民之后,边患平息若干年。待到中原纷争乱起,原本缩居山间的鲜卑族又扩张开来,凭借骏马利箭,渐次统一了中原北境。昭烈皇帝在时,驱逐鲜卑族北上千里。待到世宗继位,大周兵力内收,鲜卑人又卷土重来,再度吞没了大周雍州与冀州重镇。幸得皇帝穆桢力挽狂澜,许世家所求,开盐铁之营,以此集结世家之力,汇北府军与西府军之力,好险将鲜卑敌军拦在长江北岸。自此大周与鲜卑,虽然看起来是划江而治,但论起兵力,终究是鲜卑更胜一筹。若非鲜卑此时还未解决更北境的柔然,不能全力南下,此时大周依天险而苟安的局面也难以维持。
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,此时大周人士,若是能蓄养鲜卑奴;那就好比清朝末年的中国人,家里收了个白人做奴隶差不多,不是只靠有钱就能做到的事情。而且鲜卑人扩张之后,在北境也与另外四胡族杂居通婚,长相各异。但最初的鲜卑人因生活在高寒之所,毛发浅色,眼睛发蓝,也都是很典型的体貌特征。此时圆场上的这鲜卑奴,金发碧眼,是鲜卑贵族中都很少见的,更是稀罕。就好比后世养猫狗者,多枉顾其身体健康,只以纯血品种为贵一样;既然作为奴隶来卖,那自然也是越“纯”越能卖上价去。
只不过大周到底还没有为鲜卑人所统领,所以众人的审美并不以金发碧眼为“好看”,反倒多是觉得他们毛发旺盛、眸色不正,类于禽兽,蔑称之为“碧眼兽”或“杂毛畜|生”。
就见那圆场上的主人一挥手,示意
两名仆从上前,硬强得掰开了那鲜卑奴的嘴,他手持银烛走上前去,将烛光映在那鲜卑奴结实紧密的牙齿上,要众人都看得清楚,朗声道:“诸位贵客看好此奴牙口,正值盛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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