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才一秒记住【三味小说网】地址:www.ourshanwei.com
的习惯,无论用什么都只用自己的,进食也无和人公筷分食的习惯,这些在文臻面前却全都破例了。分离三年重逢,文臻拎着热腾腾的大水壶打算帮燕绥泡脚,一进门却也看见氤氲热气,燕绥坐在小凳子上笑着招呼她,“天冷,来泡个脚”。
67.燕绥知晓文臻天真甜蜜的外表下是一颗老练狡猾的心,平常掩饰得天衣无缝,但唯一露馅的便是,她轻易不会脸红。但他并不在意这个,世人千面,他就喜欢她,老练也老练得可爱,狡猾也狡猾得动人。于他的记忆里,在她见到那件他亲手裁作的贴身衣之时还是有过颊生红粉的。文臻曾以为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因情脸红,直到后来与段夫人同行的马车里,她去捂住他的嘴,他轻轻吻了她的掌心。她急忙缩手,垂下眼睫,知道自己脸红了,微微发麻的掌心像最美好的提醒,透骨入髓,提醒她的心跳总在乱如奔马。
68.分离的三年多来,文臻一直用着燕绥给做的内衣,亲自手洗,十分仔细小心,但还是坏了,不得已才换了自己做的,却没他做得精致好看。她想了想,一方面是她没有时间和心思讲究,另一方面,她对自己,和燕绥对她,用心本就是不一样的。一个大男人做内衣,莫说古代皇子,便是现代男人,也很是不可思议,然而这不可思议的事便发生在燕绥身上,这世上的礼教规矩尊卑于他也不过是一声轻嗤,她需要,他便做,就如湖州他不惜自贬暗示自己不配她,以此驳斥攀附流言。她也曾好笑地感叹,一个能做内衣也能倾覆世家的皇子,是多么有个性的皇子。
69.文臻知晓,燕绥穿衣素来喜欢锦缎而样式飘逸。初见时他一身淡银衣襟,几近溶入月色;在闻家着一身浅黄生丝袍,袍边绣着繁复的淡银纹图案;在昌平穿过一袭渐变色锦袍,从鱼肚白一样的淡青月白色往浅蓝深蓝过渡,最后渐转为夜幕将临之前天际那一抹深沉的紫;在长川和她一起着过淡粉色衣袍,腰封为白,于易家院内穿过一身白衣劲装;在共济盟穿过天青色衣袍,有时锦衣内也会着黑色劲装;在温泉里着过白色;在天京城外的清溪侧,许是为了让她安心,也着了一袭白衣。燕绥知晓,文臻穿衣素来喜欢柔嫩的鹅黄色,因而他送给她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