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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 赠剑 (第3/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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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其矫情的推脱,不如坦然接受,然后将这份情谊记在心里,日后找机会慢慢报答,他对柳含烟如此,对李清也是如此。

只不过,论身份,李清比他高,论实力,十个李慕也不是她的对手,短时间内,李慕想不到报答她的机会。

“去巡逻吧。”李清并未多说什么,只是在离开的时候,又回头补充了一句。

“剑名白乙。”

……

虽然李清送的只是自己的旧物,但李慕心里还是美滋滋的。

白乙剑比青虹剑有所不如,更加适合现在的李慕,和李清相比,他法力低微,发挥不出青虹剑的真正威力。

更何况,法器是需要温养的,决定法器强弱的,往往不是法器本身,而是法器的主人,只要李慕时常用法力盘它,它迟早会变的和青虹剑一样。

第一魄已凝,李慕已经不再需要喜悦之情,巡街的时候,心情也轻松了许多,眼睛不在那些老妇人身上乱瞄。

巡视一圈,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,李慕回家换了常服,然后重新走出家门。

上次投了《聊斋》的书稿之后,他就被林婉的案子牵动着心神,一直没有去书铺询问,直到今天才有机会。

之所以换了常服,是因为捕快的身份,实在不符合书生的人设,以写书为生的,都是些落魄的读书人,穿的寒酸一点,比较符合落魄书生的形象。

当然,还有最重要的一点,大周官吏不得经商,写书虽然不算经商,但多少也擦一点边,还是低调些为好。

李慕先来到第一家书铺,走到柜台,说道:“帮我查一查我上一次投的书稿有没有被选用。”

掌柜的斜眼瞥了瞥他,问道:“姓名?”

李慕道:“蒲松龄。”

掌柜在一个厚厚的本子上翻了许久,终于找到一条,摇头道:“你的小说,不符合我们的要求,你还是去别家看看吧……”

被第一家书铺拒稿,并不出李慕的预料。

毕竟,这个世界的志怪类小说浩如烟海,另一个世界脍炙人口的名篇,在这里未必能复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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