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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建筑坟墓的墓室时本是用砖的,可这东西是上好的建筑材料,容易被人偷窃。于是,世人就将石灰石和黏土烧结在一起,研磨成粉末,和在一起使用,其强度并不比后世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低多少。
然后,他又想过烧玻璃。可现代的玻璃制造需要添加进去不少化学药品,对化工他可是门外汉。
后来,他还想过做蜂窝煤。
可无论干什么,都需要本钱,就小蝶手头那点可怜巴巴的碎银子也只能维持两三个月的生计,根本就谈不上其他。
就眼前来说,苏木只能选择去做那种不需要本钱的生意。
可没本钱的生意……那不是上山去当强盗吗?
如果现在是乱世,干强盗也是一桩前途无量的好职业。问题是现在是弘治十六年。弘治、正德、嘉靖三朝正是明朝最鼎盛的时期,社会稳定,百姓富庶,国家机器前所未有的强大。再说,苏木又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,去做这个,纯粹找死。
那么……究竟做什么才好呢?
“少爷,刚才你问我要了三十文钱说是要买东西,买好没有?”小蝶忍不住问道。
以前的大少爷痴痴傻傻,根本不知道生计为何物,就算你给他钱,也花不来。这几日,大少爷好歹清醒过来,却突然问自己要起钱来,也不知道派何用场?
弘治末年,在南美洲白银和日本的铜没有大量输入中国以前,铜钱的购买力很强。
三十文钱足够普通的四口之家吃两天了,少爷一开口就要这么多钱让小蝶心中很是奇怪。
“买书。”听到小丫头问,苏木随意地扬了扬手头的新书。
小蝶眨巴着眼睛又问:“少爷,老爷生前给你留了一屋子书,你都没怎么看过,反花钱出去买?”在她看来,书就书,世界上的书都是一样,看哪本不是看。
苏木一笑,指着封面上的一行字说:“这书和其他书却不一样,你自己看。”
小蝶不满地看了苏木一眼:“少爷,我可不识字。”
“呵呵,我倒是忘记了。”苏木解释说:“这书是上一期北直隶乡试的优秀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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