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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九十四章 夹河之战(下) (第4/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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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张皂旗的挺立如山尸体,燕军将士敬畏有加。

庄德之所以被称为南军第一猛将,那是因为他打起仗来有一个嗜好:专门砍杀对方大将。

他的口头语便是:“某家的大关刀不杀无名之辈。”

事实上确实也是如此,在战场上只要有敌方大将存在,那就成了庄德的主要攻击目标,什么时候将对方的大将杀的干净,什么时候他才算完事。

有大将不杀小兵。

这一战也是如此。

庄德杀了谭渊之后,又马不停蹄的杀了谭渊的副将董宝真。

总攻击发起之后,庄德便瞄准对方中军的张辅杀去。

张玉本是燕军首席大将。

张玉战死后,张辅子承父业,朱棣对他也是爱惜有加,让这个年轻人直接坐上了大将的位置,进入了参加决策的核心圈。

此刻的张辅身着张玉的大将盔甲,银光闪闪,配上红色斗篷,格外的显眼。

庄德从老远就瞄上了他,双腿一夹,人如虎,马如龙,直奔张辅而来。

转眼间便到了张辅附近,二话不说,庄德挥刀就砍。

“當……”张辅举起银枪架住,却震的的虎口发麻,差点把枪扔了。

庄德叫一声好,再一刀劈来。

原来庄德作为马上大将,能够在万军丛中斩杀上将的原因之一,便是他的人快马快,眨眼间便到了敌人面前,挥刀就砍。

原因之二,是他力大刀沉。

他那把大关刀足有八十九斤重,一刀劈下去,再加上他的马快,力气又大,一般人接不住他一刀。

能接他三刀的都算是一流高手了。

“當”!眨眼间,庄德又是一刀横削过去,直奔张辅左肩。

张辅一口气还没回过来,见这第二刀刀就到了,知道自己肯定接不住,一打马,往前窜去,连人带马,堪堪躲过第二刀。

庄德刚想提刀夹马,再来上第三刀,忽然脑后生风,知道有敌来袭,想也不想,反手就是一刀,同时左手勒住缰绳,调转马头过来。

“當”,刀枪相击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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