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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瘦弱,脸色苍白,点缀着三两颗粉刺,像是长年带病,被送到本院等死,结果却一直死不了,成了这里的“主人”。
管事姓韩,名叫“机奴”,说起自己的名字时,他咬牙切齿,好像他难听的名字全是少年们的错。
他手里总提着一根三尺长的红木棍,常说的一句话是“把骨头打软,才能教出好奴才。”
金鹏堡的规矩比铁山匪帮严格得多,韩机奴接管新奴仆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他们起名字,命名方式很简单,从千字文中按顺序挑字,后面加一个“奴”字,可能犯忌的字和太复杂的字先被剔出,还剩下七八百字,历代奴仆轮番使用。
韩机奴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。
他拿出的名册上面布满了各式各样的符号,表明哪些字现在能用。
“散虑逍遥,欣奏累遣,戚谢欢招,嗯,虑和奏用过了,还剩下十个字,正好。”
起名字的房间就在隔壁的小院里,一名满头白发皮肤松弛得厉害的老头子专门负责这项工作,韩机奴确定字眼,老头子找出相应的铁模,放在火中烧红。
即使听不懂中原话,那些少年们也都明白接下来要发生什么,你瞧我我瞧你,谁也不敢第一个上。
“快,事还多着呢。”韩机奴不耐烦地催促。
林洋——他很快就会有一个新名字“遥奴”——推了一把身边的顾慎为,于是顾慎为第一个取得了名字,烙在他的右小臂上。
欢奴。
和他的小名竟然是同一个字。
那对兄弟,大的叫戚奴,小的叫谢奴。
少年们的手臂上都印上两个丑陋的字,外加一只展翅的鸟,那是金鹏堡的标志。
看着额上渗出汗珠的新手下,韩机奴很满意,甚至露出自己手臂上的文字,让每个人都看了一眼,然后放下袖子,说:
“你们是金鹏堡的人了,生是王主的仆从,死了也要服侍老王主,但是现在,你们的命都在我手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