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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天志明鬼聚众氓(四)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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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心说,这当然是玉米。

玉米当然是玉米,但此时不能叫玉米。

正如麦,到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名字?但叫的人多了,麦便成了麦。

诸夏重玉,大争之世亦有荆山卞和献玉的美谈,叫玉米最是适合。

但对于心怀野心的适来说,最适合的名字反而是最不适合的。

这东西不能只是个可以让更多人不挨饿的玉米,还得趁机扩大墨家的影响,以便将来推广开的时候扩大影响。

思考半天,胡诌道:“这叫墨玉。墨家之玉。”

“墨玉?”

芦花小心翼翼地捏起那枚玉米,觉得这玉字用的极好,若是用麻线穿在一起,挂在耳垂或是坠于脖颈,未必便比不过那些士女的翠珰。

可这墨子却用的极不好,爱不释手地看了半天,嘟哝道:“这明明是黄色的玉,怎地是墨色的玉呢?”

“墨家不以金玉为宝,而是以救济天下为宝。那奇人说此物高山荒凉之地尤可种植,让天下少受饥馑之苦,正是救济天下的宝物。在我墨家眼中,就如同王公贵族眼中的玉一样,都是倾城之宝,因此叫这么个名字。”

“是墨家之玉宝,而非墨色之宝玉。”

胡诌之后,又拿出几枚胡萝卜的种子,这一次便其貌不扬了,可适接下来的话却让苇惊的半天没有合上嘴。

“这叫鬼指。世人都以为鬼藏于地下,这东西长成后就像是手指一样,其色如肉,欣长如指,藏于地下,是天鬼舍弃了手指赠与天下之人的。”

芦花一听这话,吓的叫了一声,下意识地躲到了适的身后,不敢再看那枚其貌不扬的种子。

苇也咽了口唾沫,不想接下来的话让他比听到鬼指之名更为惊怖。

“这鬼指要是种好了,一亩可产十石甚至二十石。虽然不能当做粟黍,但饥荒之时可以救命,而且脆甜如蜜。”

适这话没有胡诌,胡萝卜在大亩之下用草木灰和粪肥,产个三五千斤不是问题,论救荒比地瓜还要好。所以前世乡村,多有葫萝卜崴子、胡萝卜屯、胡萝卜坳之类的名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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