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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别走!”眼看敌人逃走,贞德急了,奋力一剑逼退对手,刚要追上去,却突然感觉脊背一阵发凉,下意识地回头一看,刚被她砍翻的那个对手,已经撕掉了上衣,露出了一身紫褐色的肌肉和满身血色的魔纹。
如果赵乾坤在这里,肯定会认得出来,这不就是那个暗精灵格伦么?
而看在贞德眼里,这个格伦,是一个恐怖的敌人!明明刚刚他还只是个最多四阶战力的武士,为什么现在,就爆发出了足以让身为圣骑士的她都有些忌惮的杀气?
“蛮荒大陆的先祖血脉?不对,那是蛮荒人特有的能力,而且这个感觉更狂暴,更邪恶!”贞德紧了紧手中的剑,收起了轻敌之心。
“他终究还是挡不住你……本来不想用这招的,看来只有我来收拾你了!”说话间,格伦身上的魔纹更加鲜艳,身体也随着呼吸开始变化,身材变高,双手变长,指甲化为利爪,背后生出一对肉翼;脑袋变长,嘴巴变大露出满口锋利的獠牙,特别是两对犬齿,龇出嘴唇极为骇人,暗精灵那原本俊朗的面容,已经变得怪物般狰狞。
“吸血鬼?!”看到格伦此时的模样,贞德惊讶得瞪大了双眼。她年纪尚浅,只在书中看到过关于吸血鬼的记载。这是一种高级的不死生物,不但力量强大,还像巫妖一样,拥有不俗的智慧。更恐怖的是,高级别的吸血鬼,在健康的状态下外貌和常人无异,善于潜伏在人群之中,还能将普通的生物转化为宛若行尸走肉一般的血奴,可以说是所有智慧生物的大敌!
若只是一个善于隐藏和发展下线的不死妖怪,还威胁不到强大的圣骑士。真正让贞德头疼的,是格伦现在的这个丑陋形态!
“大君……”贞德右手握着银宵宝剑,左手抽出了龙舌剑,对着变身的格伦。
“居然认识这个形态?”格伦用难听的嗓音说道:“我没记错的话,你刚刚二十出头吧,现在的年轻人,还记得我们血族的,已经不多了!”
“最强的吸血鬼,至少要伯爵以上,才拥有化身大君形态的力量!”贞德皱眉道:“看你的气势,应该不止伯爵吧?”
“呵呵……”格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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