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才一秒记住【三味小说网】地址:www.ourshanwei.com
在成为冒险者之前,盖瑞是个强盗。以前的它还不叫“盖瑞”这个名字,事实上那时候它连名字都没有。但那又怎么样呢?作为一只生活在森林深处的地精而言,这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了。
当时的盖瑞和它的两个兄弟最喜欢干的事情,就是去抢劫那些在森林附近单独旅行的人类。因为外出的人类总会随身带着一些美食,对盖瑞和它的兄弟来讲,比酸浆果和昆虫好吃的东西都叫美食,燕麦饼干、柠檬蛋糕、黑香肠、还有烟熏猪排......
猪排是最好的,甚至比金币要好。因为就算抢到那些亮闪闪的金属,它们也没有地方去花。即便是现在,盖瑞在想到猪排时,仍旧会不由自主的流下口水。
虽然收益不错,但抢劫也是一份伴随着很大风险的工作。因为人类是高大的,比地精要高大许多,所以只有那些落单的行人它们才能对付的了。
盖瑞的大哥有把生锈的镰刀,那是一件很厉害的武器,至少比树枝厉害。透过那斑驳的锈迹,你甚至还能从镰刀的刀刃上看到少许铁器本身的光泽,这殊为难得。
这把厉害的镰刀是盖瑞的大哥从某个农夫那里偷来的,为此它大哥还被农夫的狗追了一路,还被狠狠咬了一口。在那个“凶兽”的嘴里逃出生天,是它大哥在生前一直引以为傲的事情。
而盖瑞和它的另外一个哥哥,手里的武器通常就只有一截还带着绿叶的短树枝,或是几颗随手捡到的石子。
抢劫这门生意并不好做,面对数量上的劣势,那些旅人通常会被镰刀割破衣服、或被石子打伤额头,然后惊慌的扔下行囊逃跑。但有的时候,他们也会反抗,或者无意间遇到帮手。
能反抗的人大多都对自己的身手有几分把握,而且精钢的长剑也比镰刀和树枝管用许多,盖瑞的大哥和二哥就是这么死掉的。长剑轻松的刺穿了它大哥的胸膛,又把它二哥的头颅砍了下来,鲜血喷了高大的“行凶者”一脸,这为盖瑞赢得了少许逃跑的时间。
盖瑞慌不择路的跑着,作为一只地精,你不能指望它会有“勇气”这种无关紧要的东西。当时的它,心里除了恐惧已经容不下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