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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置办兵器,拍髀便宜,价不过几十钱,故人手一把,佩者不下数百人,光凭此物,如何寻找?”
“当然不止是凭借一把刀。”
怒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:“据里监门的家人说,里监门的确是佩剑出门的,但现场却发现剑被带走,只留剑鞘。”
“凶犯是个聪明人,他也知道,带着刀离开,上面的血迹会惹来麻烦,所以便弃刀取剑,但却不带走剑鞘,黑夫亭长,你以为这是为何?”
黑夫刚才一直默默地听着,此刻立即应道:“因为剑鞘上漆有显眼的花纹,带在身上太过显眼。”
“那为何非要拿走剑呢?”
“若只带着刀鞘而鞘中空空如也,依然逃不过令史之眼。”
“不错。”
怒点头:“吾等试过了,那剑鞘刚好能放下刀,反之,凶犯的刀鞘也能放下剑!也就是说,现如今,那凶犯腰间的刀鞘里,装着的,应当是里监门的剑!”
“可若是……凶犯连鞘带剑一起扔了呢?”尉史安圃忧心忡忡,这样的话,他们的方向又要错了。
“尉史出身学室罢?”
这时候,喜突然发话了,这个安圃年纪才二十多,皮肤白净,还有氏,一看就是从小衣食无虞的。
所以他无法理解最底层穷苦黔首们的想法。
喜不必让人去搜检竹简,就能将一些他办过的案子徐徐道来。
“今王七年,我在鄢县做令史,当时鄢县发生了一场劫案,案犯乃一无爵黔首,他以一张一石的敝弓劫掠闾右富户,劫得一千余钱,揣满了衣裳。但在翻墙垣逃跑时,那张弓从他肩上滑落。这黔首竟舍不得那张不值三十钱的弓,又跳下垣墙拣拾,结果弓捡上来,钱又掉了。如此反复两次,耽误了时间,最后他被闻讯赶来的邻里抓住,送官斩趾为城旦。”
“今王十二年时,我成了鄢县狱吏,又亲眼见到有一个案犯,因为同样的事被捕获送入狱中。有一位公士挖洞穴进入一个人家,盗取衣物,可在出来时,却不慎将他脚上穿着的布履掉在里面了,按理说布履不过二十钱,既然已经盗取了衣物帛履,大可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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