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们慢慢说。”
吃过早餐后,两个人便坐公交车过去百货商场,现在天气暖和了,大街上的人穿着和之前大不一样了。
冬麦观察了下,男人开始把原来的中山装进行改造,或者穿的确良衬衫,女的样式特别多,各种花样各种颜色,甚至有人已经早早穿上那种一开到底的裙子,只用大扣子来系住的,腿上则穿着黑色的紧身裤子,年轻姑娘大多穿喇叭裤和牛仔裤。
到了百货商场的时候,沈烈带着她去看衣服,她看得眼花缭乱,想起刚才公交车上看到的那些穿着,便对比着,原来那个叫蝙蝠衫,还有棒针衫,滑雪衫什么的,这些都有名字。
沈烈见她一直东看西看,却也不说要买,便握着她的手:“你放心,我带的钱够,你想要什么就买什么。”
冬麦抿唇笑了下:“我感觉这两年,陵城的衣服大变样,多了很多新鲜的。”
喇叭裤和牛仔裤,前几年还看不到呢,现在好像满大街都是了。
沈烈点头:“改革开放嘛,外面的一些流行逐渐进来了,以后还会变化更多。”
冬麦:“太新潮了,回农村穿估计也招摇,再说也怕流行一会又不流行了,那不是白买。”
沈烈对于衣服倒是没什么想法,不过他觉得冬麦说得有道理:“那你挑几身经典的,过几年也能穿的,不过要挑好的。”
冬麦:“我也这么想的,再说马上结婚,还是得喜庆庄重一点。”
于是沈烈带着冬麦又看了一番,最后看中了一套呢子大衣,深灰色的,颜色不会特别黯淡,但看着也庄重洋气。
冬麦觉得这个深秋冬天都可以穿,里面套红色蓝色白衣毛衣都行。
这个时候冬麦又看到旁边还有一件大衣,和这个样式差不多,不过是男式的,她仔细看了看,眼前一亮,明显这两个是同样样式,只不过一个是男款一个是女款。
“这是广州那边调的货,就剩下这两件了,挺紧俏的。”售货员说话其实并不太热情,一副你爱要不要的样子。
冬麦看沈烈:“要不你试试?”
沈烈便试穿了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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