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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日之内,必死无疑!
三日之内,必死无疑!
如今的李诺,对大夏律法已经滚瓜烂熟。
大夏的权贵,以及权贵的亲属,在法律上都是有特权的。
像是李沅,他是一等侯的长子,只要不犯死罪,哪怕是徒三年,流放三千里,也能用六百两银子免罪。
李诺的父亲是当朝三品大员,理论上说,他也享有这个权力。
但赎刑的前提是,不犯死罪。
死罪不赎,这是无数法家前辈,付出了生命的代价,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结果。
百年之前,权贵以及权贵的亲属,哪怕犯了死罪,也不过是罚银百两而已。
这与法家的理念,当然是冲突的。
为了修改律法,那个时代的法家之人,和当时的朝廷进行了长达数十年的拉扯,不知道多少人为此流血牺牲。
然而他们的死,也只是将律法向前推进了一小步。
让赎刑的范围,从囊括五刑,到只包含四刑,死刑被排除在外。
而且,这一条律法,也不包含权贵本人,只是对他们的亲属做出了限制。
权贵本人,依旧可以通过自降爵位来免去死刑。
这几十年,即便依旧有无数人在推动变法,也没能继续缩小赎刑的范围,只是提高了赎刑的银两。
以前,一百两银子就能买一条人命,现在只能抵一年徒刑。
如果李沅真的犯下了死罪,除非云阳侯现在就把爵位传给他,否则他是不能免罪的。
宋瑜看着李诺认真的样子,吞了吞口水,喃喃道:“李沅这个人,性格十分古怪,翻脸如翻书,他有时候会把身上的银子全都打赏给路边的乞丐,有时候也会因为乞丐弄脏了他的衣服,就打断他们的四肢……
“半年前,他在云梦书院读书时,因为一位同门检举他作弊,让他丢了面子,他就将那位同门挟持到院外,活活打死,这件事情当初在学院闹得很大,李沅因此被逐出学院……”
李诺挑了挑眉,说道:“这么大的人命案子,官府没管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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