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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林毅有些惊讶的是,沈飞雪那个超级败家子也在!不过,今天的沈飞雪并没有穿她那件绒毛盔甲,而是换上了一套粉红色的碎花小裙,倒是有些小女人的青涩味道。
当然了,林毅肯定不会把“青涩”这两个字用在这个超级败家子身上。
除了超级败家子沈飞雪之外,林毅也发现了另外几个熟人,穿着金色锦衣的明津候,还有穿着蓝色锦服的人.妖林文圣。
居然都在?
“木公子,您的座位在五号位置,请随我来。”丁秋白直接将林毅引向第五个椅子的位置。
“哟!戴着个破面具?你就是那个木双一吧?”
就在林毅刚刚准备坐下来的时候,不远处一个位置也是传来一个尖锐的声音。
丁秋白一听,也是皱头微皱。
“木公子,想必您应该还记得青河文会上被您打败的大楚七子方顶天,这个人叫方孝南,他和方顶天都同属方家,而方孝南正是方顶天的堂哥,不过,这个方孝南和方顶天比起来就差远了,纨绔子弟,大京里出了名的人傻钱多,您大可不必理会。”
丁秋白低下头,小声的在林毅的耳边说道。
说完之后,丁秋白也是对着方孝南拱了拱手。
“方公子!木公子和您一样,都是我们尚德拍卖行的贵宾,在这拍卖会上,秋白也希望方公子能与木公子和睦相处。”
“哈哈哈……丁管事这话说的,请丁管事尽管放心,我方孝南也不是第一次到你们尚德拍卖行来了,自然不会在你这拍卖会上闹出什么动静。”
尖锐的声音再次传来。
林毅询声望去,也看到在六号位置上,正坐着一个穿着一件青色锦衣,嘴角处有颗黑痣的青年。
人傻钱多?
这可是优点啊!
“时常听人提起一种名字叫狗的古代动物,而这种动物最大的特点就是,爱叫和不爱叫,一般来说,不爱叫的狗喜欢咬人,而爱叫的狗呢,其实不咬人!”
林毅一直以来都将人傻钱多看成人性中最伟大的一种光辉,所以,一边慢慢的坐下的时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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