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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问道。
“我本来想抓七色鹿,谁知这家伙竟然向我扑过来,我不抓它抓谁?”
原来是只傻货,看看它头部被俸罕一棒打得脑浆都出来也知道有多倒霉。两头大七色鹿,两头小七色鹿和一头孟极兽,足够他们猎队吃了,他们也没再下杀手,带着猎物回到临时营地。
为了让他们尽快熟练处理凶兽,这次队里老人没有上前帮忙,而是让他们自行宰杀七色鹿和孟极兽。
七色鹿属于凶兽中的弱鸡,身上含有的气血精华有限,对于喝惯了凶禽猛兽身上凝聚的巨量气血精华的猎队老人来说,这东西简直就是一个鸡肋。所以有人宁愿喝水也不愿意喝七色鹿血。这倒是便宜了公良、俸罕和金他们三个新人,当然还有一只名叫圆滚滚的小兽。
这家伙有了口服,大七色鹿的血都没几个人喝,更不用说小七色鹿了,公良就接了一大袋小七色鹿血给它喝。
小家伙抱着装满小七色鹿血的水囊猛灌,喝得一个小肚子像个圆球。
让公良惊喜的是小七色鹿头上竟然长了一茬小角,这在他前世叫鹿茸,可是好东西来着。焱部人不知道宝贝,倒便宜了他。他就把两头小七色鹿的鹿茸给切下来,还收获了一点鹿茸血,被他掺了一点酒直接喝下肚去。
把宰好的七色鹿和孟极兽放在木架上烤,公良就去旁边竹林挖了几根青嫩竹笋出来,放在柴火边上烤着。
“阿良,这东西能吃吗?”俸罕好奇的问道。
“当然能了。”
公良对他这个问题感到奇怪,没好气的回了一句,不再理他。
上次回去后他总结经验,觉得下次狩猎一定要带口锅去,要不然都没口热汤喝。只是这铁锅太大,带着又碍地方,思来想去,他想起了前世打仗时候部队戴的钢盔。那东西在当时可谓两用品,战时是头盔,可以用来挡刀枪子弹;闲时是铁锅,可以用来熬汤煮肉烙饼。
所以,公良就请野罕帮忙打造一个头盔。别看东西简单,野罕可是打了十几个才符合公良佩戴。
拿到铁盔后,他又在里面铺上一层柔弱兽皮,要不然头磕到铁盔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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