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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是我之前在一家古董店买的,只图个意头而已,倒不是什么值钱玩意。本来想找人打磨一下光泽再送给您,但既然您有可能已经看见了,那我也就不瞒着了。”
方谨走回客厅,站定在顾名宗面前,平静地伸出手。
——他手心平平托着一块黑色绒布,布面上有个碧绿透亮的玉镏子,仔细看的话却是一大一小两枚玉戒套在一起。戒指的雕工极其温润细腻,尤其花纹精巧到了相当可观的地步,并在一起严丝合缝,表面就形成了四个完整的字。
“二人平心。”顾名宗缓缓念道,眼底浮出了饶有兴味的神情。
“古董店伙计说这玉质不算老坑玻璃种,但贵在年代和雕工,古时候有兄弟或夫妻分戴这一对戒指的,代表两人心底一般无二的意思。我因为看它在店里搁久了没光泽,就想去打磨一下,不过如果时时戴在手上把玩的话,应该也能很快盘活才对。”
方谨绕过茶几,半跪在沙发前的地毯上,修长白皙的手托着那对玉戒。
他眼角的余光其实可以瞥见茶几上那个vertu手机,但视线没有一丝一毫的偏移,只稳稳地看着顾名宗,目光镇静而从容。
客厅里一片静寂,许久后顾名宗似乎觉得这事很有意思,终于拿起戒指看了看,取出外圈大的那个捏在手里,又把小的随意丢还给了方谨:
“我就说我那天的话没错。”
他顿了顿,面对方谨征询的目光笑道:“——我说比起顾远和顾洋,还是你更像我。”
方谨完全不知道这话怎么接,他微微怔住了。
顾名宗却似乎并不在意,突然话锋一转,笑着问:“你既然知道以前南边沿海戴这种对戒,那知道北边怎么玩儿熬鹰吗?”
“……”方谨摇了摇头。
“熬鹰跟以前打猎有关,主要是选苗子特别好的小鹰,喂出膘来,然后拴在绳子上整天整天熬着不给睡觉。小鹰困倦到极点之后会从绳子上摔下来,这时就要用冷水泼,用盐水喂,把鹰熬得精气耗尽皮包骨头;然后再蒙住眼睛喂食肉类,这时它的野性会彻底磨光,变得从本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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