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片刻,一咬牙,低声道:“阿福,你应该知道,我从前的事情。”
“呃,知道一些。”
“我后来因为虎头出生,所以退出来,落户中阳镇。
不过,我有些老兄弟,一直都保持着联系。他们如今在复阳土复山中讨生活,据说混的挺不错。他们有六七十人,此外还有二十匹马。本来离开中阳镇的时候,我就打算带着虎头去找他们……如果有必要,我可以走一趟,找他们想想办法。干别的不成,杀人倒是容易。”
居然有这种事?
王猛曾经是太平道渠帅,那他的老兄弟,岂不是太平道余孽,也就是黄巾贼?
所谓的讨生活,不过是一种比较含蓄的说法。曹朋知道,那些人应该是占山为王,聚众为寇。
眼珠子滴溜溜打转,曹朋迅速做出了决定。
“伯父,想办法和他们联络一下,不是说马上要用,只是以防万一,提前做个准备。”
“那好,我明天一早,就去复阳。”
复阳,也就是后世的桐柏县,距离棘阳大概有五六天的路程,若骑马的话,可能会更快一些。
“那就拜托伯父。”曹朋想了想,又说道:“另外,我们走了以后,让我爹把风箱拆下来,找地方藏好。这些东西,都是咱将来发家的宝贝。如果被外人看到了,说不定会有麻烦。”
“我省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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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这样,一天的时间,在忙碌中不知不觉过去。
天黑以后,一家人聚在一起吃了一顿简单的饭食,邓稷曹朋王买三人,便整装准备出发。
邓稷脱下了长袍,换上一身黑色襜褕,外面罩上一件札甲。
所谓的札甲,就是用土铁片编织而成的甲胄,类似于背心一样套在身上。一件札甲,重约二十斤,可以有效的提供防护。只是对曹朋而言,札甲的份量太重,所以张氏将土铁片拆卸下来,翻出来一张小牛皮,缝在外面就变成了一副皮甲。份量轻了一半还多,曹朋穿上也是正好合适。
王买抄起蛇矛,把经过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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