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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滩上,王买和邓范正在练功。王买的进步很大,不论是气力还是身体的柔韧性,与二十天前,不可同日而语;邓范的情况则比较特殊,论身子骨,他和王买半斤八两,甚至还要强几分。只是王买从小随王买在山中狩猎,身体的灵活性远非邓范可比,但如果说亡命气质,常年在街头和人打架的邓范,又胜过了王买一筹。以至于邓范虽然刚开始练功,却能和王买打得不分胜负。看邓范这骨头架子,和王买一样,适合八极拳,特别是那种硬桥硬马的比试。
王买比邓范小,可塑性相对大一些。
邓范年纪略偏大,加上种种原因,所以路子就有些窄。
根据两人不同的情况,曹朋传授自然不同。邓范主要是打熬力量,王买则相对的,要全面一些。
在河堤上走了两圈之后,曹朋的气血渐渐平复。
他抬头看了看天色,朝着王买和邓范喊道:“天不早了,各回各家!今儿个是年关,邓范回去后,待我向叔父和身子拜个年……虎头哥,你也别再练了,回家干活,今天事儿可不少。”
王买和邓范答应一声,便停止了下来。
邓范家住在邓村,独自返回。王买和曹朋则并肩而行,一边走,曹朋一边提醒他呼吸的节奏,帮助他平复气血。
昨日一醉,今朝醒来。
王买似乎忘记了和曹朋说了些什么,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。
但曹朋心里明白,有些事情,不需要挂在嘴边。别看王买平时虎头虎脑,却不是一个傻子。
“虎头哥!”
“嗯?”
“我决定了!”
“决定什么?”
“初二我过河去老张家,把话说明白……你和我一起去吧。”
“好!”
王买点点头,脸上露出一抹笑容。
在他看来,大丈夫就应该这样才对……如果连追个女人都要畏畏缩缩,那以后还说什么大事业?
阿福以前不是说过,光脚的不怕穿鞋的!
就算那江夏黄氏再厉害,又能怎么样?老子就是光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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