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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。
黎朔并不在意他说话磕磕巴巴的,他觉得一个人最优异的能力未必是说话,而是倾听。李程秀就是个很好的倾听者,极富耐心,不多发表评论,但会对于对方说的话,给予眼神或者点头的回应,让人心里非常的舒服。
他越跟李程秀相处,就越发的对他有好感。
伴随着海上日落的美景和轻妙的音乐,两人共进了一顿美味的晚餐。
李程秀是喜欢和黎朔相处的,他想大部分人应该都喜欢和黎朔相处。这不仅仅是心情愉悦,更重要的是,他觉得自己能从黎朔身上学到很多东西,无论是做人,经验,还是知识。
何况黎朔虽然意图很明显,但却表现的中规中矩,从来不会有让他不适的举动,只是耐心的,一点点的,进入他的生活。
李程秀尽管心里迟疑,很多时候都无法拒绝黎朔的邀约,两人出去的次数也逐渐增多。
在忙起来的时候,他可以控制住自己不去想邵群,如果邵群一直不出现,他的生活也许就能慢慢回归正常了。
晚上上班的时候,身边一个同事穿的毛衣不知道怎么的溅着火星了,一下子着了起来。
旁边的小工吓坏了,接了瓢水就泼他身上去了。
其实没多大事儿,他里面还穿着衬衣,人是一点儿没烧着,但是好好的衣服烧了好几个窟窿,是彻底不能穿了。
那个同事哭丧着脸一边脱一边道,“这衣服可好了,纯羊绒的,去年过年我大姨给我从内蒙古带来的,这下全毁了。”
周围人都跟着安慰,有给他递毛巾的,又帮着他脱湿乎乎的衣服的。
眼看他要往垃圾桶里扔,李程秀实在忍不住了,“哎,别扔。”
那人奇怪的看了他一眼,“怎么了?这不能穿了。”
李程秀小声说,“给我,行吗,我改改,给我的狗,织衣服。”
旁边人都笑了起来,说这算物尽其用了。
那人爽快的把湿漉漉的衣服递给了他,“那你记得先把它晾干了再拆,要铺平了晾,要不型就没了,织好了给我们看看啊。”
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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