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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 想出名【求收藏推荐!】 (第2/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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摇滚乐队,重形式多过重音乐,就比如张克轩他们,连自己适合的音乐风格都没找到,但摇滚范儿却是非常浓郁,每个人都是皮衣皮裤,头发最短的也差不多要到肩膀,长的如张克轩,基本上到胸前了,这样的造型一点也不帅,丢到燕京或许还有个别女文艺青年会喜欢,放到全国,压根就没什么市场。

李牧开始担心,《李白》这首歌,会不会真的砸在这帮大长毛的手里,然后再过几年,被某个参加选秀节目的参赛选手不经意的唱红,就比如宋胖的那首《董小姐》,让人唏嘘。

宋胖之所以自己没把《董小姐》唱火,一方面是签约公司不给力,另一方面他自己的形象也确实很难火起来,再怎么运作,也就是歌火人不火。

就在四人忿忿不平时,李牧忽然问张克轩。

“你能把你的大长毛都撩起来,让我看看吗?”

李牧的话让连同陈婉在内的五个人都愣住了。

“干……干啥啊?”

张克轩感觉有些怪异。

李牧淡淡道:“看看你有没有红的潜力。”

众人面面相觑,如果换一个对张克轩提出这样的要求,或许他就立刻给对方一拳了,但这话从李牧嘴里说出来,他虽然别扭,但犹豫片刻,还是伸手将所有的头发都弄到脑后,将整张脸都露了出来。

李牧点点头:“眉清目秀,还不错。”

张克轩脸色有些发黑:“什么意思啊?”

李牧没有回答他的问题,而是忽然来了兴致,打量着张克轩,笑问道:“你们为什么要玩摇滚?”

“喜欢呗!”张克轩随口答:“摇滚是一种精神,牛逼。”

李牧又问:“那为什么留大长毛?”

叶天明道:“靠,用燕京话怎么说的来着,范儿啊!”

“什么范儿?”李牧皱了皱眉:“是装逼的范儿吧?”

叶天明急了,刚想反驳,李牧又问:“你们参加这场比赛,真实目的是什么?”

“证明自己。”

四个人回答的都很干脆,异口同声。

李牧不留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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