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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身价几千万的老板,而是一个不修边幅的糙老爷们儿。
体胖的人容易热,今晚又喝酒了,吕晨早就嫌热的将polo衫领口的两颗扣子全都解开了,两片领子大咧咧的敞着,显得十分随便。
年初时,这位七里香的吕总还留着很有派的大背头呢。
但进入夏天后,东海的天气实在太热了,他身上出油多,头发总变得黏黏的,所以就把头发都给剪短了,成了很利落的毛寸头。这也将他本就很圆的大脑袋衬的更显圆了,就和个大皮球似的。
今晚参加商务酒宴,他右边胖手腕上本来戴着一块价值30万的手表,是在商场上装b显格调用的。
但在林在山面前,吕晨可不敢端架子,也不愿意瞎显摆,以免林在山又鄙视他。
20年前林在山就是吃过玩过的超级千万富翁了。
那时候的2000万,顶现在的两亿了,林在山什么场面没见过啊?他根本没资格在林在山面前显摆什么。
在司机送他来水穿石的路上,吕晨将手表给摘了,为了和大哥更亲切一些,他很有心的戴上了当年总在林在山身边混时戴的金丝楠木手串,是便宜货,满大街都能见到那种。
如此行头和气场,吕晨给人的感觉是很亲切的。
孙玉珍以为吕晨就是个普通人呢。
她其实更喜欢和普通人打交道。
她本身就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孩,甚至还有一丁丁的自卑情结,总觉得对那些有钱人她高攀不起,还是和普通人待在一起更自在。
“山哥,这位美女就是你的‘邻居’?”吕晨坏笑着朝林在山挤了挤眼。
“是邻居兼朋友。”
“兼哪种朋友啊?女朋友?”
孙玉珍长得十分纯美善良,在林在山身边坐着,吕晨越看越觉得这两人般配顺眼,于是便带着撮合之意,胆大包天的开起了林在山的玩笑。
“不是了啦,我和林大叔是普通朋友。”被吕晨搞的挺害羞,孙玉珍连忙摇手解释,以免人家误会,之后又修正了一句:“我们是很好的朋友。”
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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