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腿便追。
他当然没膨胀到要狩猎这玩意儿,只是要顺着对方的行进路线冲出第一重包围圈而已。
快步行走约莫一小时后,任重成功的在正东方向的11897号飞行器靠拢之前扑了出去,进入安全区。
任重驻足思索了三十秒。
接下来,再往前走五公里,就会进入那只翼展三米的巨型昆虫的地盘。
那昆虫共有六翼,分列两旁,每侧三翼,两长一短。
翼翅极薄,呈半透明,表面处在阳光照耀下有彩虹般的荧光泛出,有深色筋络如树叶筋脉铺散其间。翅膀有一定韧性,边缘处有锯齿,十分锋利。
昆虫的躯干部分则是前粗后细的长条形状。
和人一般大小的脑袋后面,八条人臂长的细足集中在身躯前半段,后半截则是占据身体总长超过十分之七的麻杆身子,像个九节鞭。
昆虫在飞行时,通过高频震动翼翅卷动气流获得升力与推力。
这昆虫的形状与任重记忆里的蜻蜓十分相似,只是那身体结构分外结实,石头砸在它身上会发出如同金属般的叮当响。
像琉璃般的翅膀看着一副易碎品的样子,结果在一次扑向任重时,这翅膀掠过一株大腿粗的树干,轻易将其切断。
此外,蜻蜓那指头粗细的长足似乎也是合金材质。长足前段的弯钩倒刺锋利程度堪比外科手术刀,割在身上就像切豆腐。
别问任重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清楚,他不想回忆。
蜻蜓,正是任重选择的突破口。
别看蜻蜓仿佛很恐怖,但任重在心中仔细比对后,却觉得它是所有怪物中最好对付的。
“小兔子”看着可爱,但奔行速度快若闪电,更关键的,是任重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该怎么对付这玩意儿,攻防一体,天衣无缝。
至于那潜伏在水洼中的电鱼就更过分了,他每次都没见着东西,便莫名其妙的被足下过电,烧得浑身冒蓝火,滋滋直响,死得更惨,更莫名其妙。
至于别的,就更猛了。
任重觉得虽然蜻蜓杀伤力不弱,但既然是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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