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却持着灯笼走出了院子。
他要趁着今夜,将那上百具尸体炼入白骨骷髅,使得白骨骷髅更进一步。
且说王伦与王大走出庭院,出了百丈之后,才见王伦表情严肃道:
“你这先生不简单!”
“不简单?”王大不解。
“寻常书生,哪里能狩猎狼豺虎豹?纵使江湖中一等一的好手,面对狼虫虎豹那也是五五开。”王伦看向王大:“最关键的是,他确实是一个普通人。一个普通人竟然能够狩猎者等猛兽,岂是凡俗之流?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王大恍然。
朱拂晓一路匆匆而去,然后用白骨骷髅背着自己,二人以魔法灯掩饰了行迹,倒是不怕被人看到。
朱拂晓争分夺秒的趴在白骨骷髅的背上,不断修炼魔咒,修炼体内‘白骨观’妙法。
匆匆而去,又匆匆而回。
直至下半夜,朱拂晓方才身上沾染着灰尘返了回来,细看背负他身躯的白骨,已经是整个头颅内有一个碗大的绿色火焰,整个身躯都被那密密麻麻的符文烙印其上,一道道堪称是诡异的黑色线条,穿过每一根骨头。
那白骨散去了本来惨白色,反倒是好像沾染了某种翠绿之光,与上方的鬼火对应。
吞噬了上百具尸体,朱拂晓将其收入灯笼内,然后任由其消化底蕴、进化,自己一个人却盘坐在屋子内,默默的打坐修行。
修行圣杯法、修炼死亡魔法、入山狩猎,就是朱拂晓的日常生活。至于说自家便宜老子叮嘱的‘读书’,朱拂晓早就忘记的七七八八了。
伴随白骨观入门,对于体内气血消耗越来越大,朱拂晓每日不得不不断吃肉,方才能维持形体不变,免得瘦成骨头架子。
自从昨晚之后,王伦每日都拎着美酒,来到朱拂晓的院子蹭肉吃。
朱拂晓现如今射猎之术独步天下,倒也不差王伦与王大一口吃喝。而且他能感觉到,王伦的生命磁场,何止强了三娘子的十倍?
王伦有多强朱拂晓不知道,但他知道柴关在王伦面前,就是一个豆腐渣。
“你这书生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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