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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天风吹霜冻,枯草早已经被打倒在地,周围一般散落有很多草籽。
鹌鹑最喜欢在这种地方捡拾草籽,而且它们边吃还会咕咕叫个不停。以前每到这个时节,刘军浩和刘启勇等人都会做两件事情,第一,磨制蛤蟆叉扎青蛙吃。蛤蟆叉做起来简单,找根硬铁丝磨尖,绑在竹竿上即可。这种工具看起来简陋,但捉青蛙一扎一个准。
扎到青蛙,回家油炸,那滋味,啧啧……不想这东西了青蛙对人类大大滴好,可以吃害虫,自己还是不要回想这么多,否则媳妇知道又该批判。
第二当然是捉鹌鹑,鹌鹑这东西河滩上数不胜数,捉几只中午油炸,媳妇应该不会说什么。大不了到时候说是豆豆捉的,反正那家伙替罪羊当惯了。
其实刘军浩觉得媳妇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有点过头,像鹌鹑麻雀这种常见鸟类,根本没必要保护。它们的生存能力极强,完全是打不死灭不绝的小强。拿鹌鹑来说,在家养条件下一对鹌鹑每年可繁殖四五代,一年可扩大到千只以上。这速度,要能灭绝了才见鬼。野生条件下繁殖速度没有这么离谱,但也很快。
靠近草丛,刘军浩随意挥了几下草鞭,感觉有些轻,又在末端增加些重量。
循声仔细观察,很快发现四五丈外的草根边,有个灰褐sè的毛团躲在那里。
鹌鹑也属于鸟类的傻大胆,即使骤然惊到,它们第一反应不是立刻振翅飞走,而是缩成一团看形势。只要不是情况特别危急,它们都会安然呆在那里不动。寄希望于自己的一身羽毛,认为这种保护sè可以迷惑其他生物的眼睛。
只要掌握这个规律,捉鹌鹑就比绝轻松,手到擒来。
刘军浩拎着草鞭快速走动,速度越来越快。当然并不是直奔鹌鹑藏身处而去,这样肯定会把它吓走。而是以那鹌鹑为中心画圆,转圈,整个奔跑过程根本不看鹌鹑,只当那东西不存在。
越跑圈子越小,鹌鹑这个时候也能感觉到危险。只是这东西带有侥幸心理,总认为人类并没有注意到它,反而会把身体越缩越小。
等感觉草鞭够得着的时候,刘军浩突然一扭身,长鞭猛甩打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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