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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阴。
一朝重获新生,叶争流入住了一具健康的身体。
还不等她狂喜乱舞抒发兴奋,她便发觉,自己上身的原主小女孩乃是个饿死鬼。
叶争流:“……”她太难了。
要不是找到半个发馊的窝头吃了,叶争流可能要当场横死第二次。
她所穿越的这个时代不甚安定,国家正处于风雨飘摇之际,乱世里的人命,亦是轻贱如同草芥。
在这样的情况下,叶争流足足做了三年的流民。
直到三个月前,她在郊野里救下了一个被打断腿的男人。
叶争流本是看对方衣着不凡,希望能从对方手中获得一些酬谢的金银。
当然,要是此人为了报答,顺便给她找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,再登记个本地户口,那她也不会反对啊。
男人自称应鸾星,他出手十分大方,就是脑回路有点问题。见叶争流救了他,他竟然一意孤行地要收叶争流为徒,打算以此偿还恩情。
叶争流:“……”
阁下的报恩方式真是令人叹为观止。
要知道,古代的惯例可是一日为师,终生为父啊。
为了报答恩情便给恩人当爹的这个思路,起码她是想不到的。
但大家都是从网络时代过来的,万物皆可爸。反正马云也能爸,网易也能爸,就连下铺姐妹帮忙带一份麻辣烫,那也是个活命的爸爸。关系好的大学宿舍里,少有几个伦理关系不混乱的。
所以别说奉茶认师父了,对叶争流来说,就是叫爹都没什么大不了。
所以,问题不是出在称呼与身份上。
问题在于三观上。
叶争流在拜师的第二天,就通过血淋淋的事实认清:应鸾星虽然名字很鸟,但他这个人是真的狗。
请注意,此处的“血淋淋”三个字不是夸张手法,这是一句白描。
——这王八羔子为了隐匿自己的行踪,驱使着一群杀人蜂,当着叶争流的面屠了一个村落。
叶争流:“!!!”
这他妈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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