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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绝。
一年前,东林党人也是这样认为的。应该说,魏忠贤的生活是很不错的,混了这么多年,有钱有房有车,啥都不缺了,特别是他家的房子,就在现在北京的东厂胡同,二环里,黄金地段,交通便利,我常去附近的社科院近代史所开会,曾去看过,园林假山、深宅大院,上千平米,相当气派,但据说这只是当年他家的角落,最多也就六分之一。
从河北肃宁的一个小流氓,混到这个份上,也就差不多了,好歹有个留京指标。
但这个指标的有效期,也只有三天了。
天启七年(1627)十一月一日,崇祯下令,魏忠贤劳苦功高,另有重用——即日出发,去凤阳看坟。
得到消息的魏忠贤非常沮丧,但他不知道,崇祯也很沮丧。
崇祯是想干掉魏忠贤的,但无论如何,魏公公总算是三朝老监,前任刚死两个月,就干掉他实在不好意思。
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,却改变了他的决定。
当他宣布赶走魏忠贤的时候,有一个人站了出来,反对他的决定,而这个人,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。
或许是收了钱,或许是说了情,反正徐应元是站出来了,公然为魏忠贤辩护,希望皇帝给他个面子。
面对这个伺候了自己十几年,一向忠心耿耿的老太监,崇祯毫不犹豫地做出了抉择:
“奴才!敢与奸臣相通,打一百棍,发南京!”
太监不是人啊。
顺便说一句,在明代,奴才是朝廷大多数太监的专用蔑呼,而在清代,奴才是朝廷大多数人的尊称(关系不好还不能叫,只能称臣,所谓做奴才而不可得)。
这件事情让崇祯意识到,魏忠贤是不会消停的。
而下一件事使他明白,魏忠贤是非杀不可的。
确定无法挽回,魏公公准备上路了,足足准备了三天。
在这三天里,他只干了一件事——打包。
既然荣华于我如浮云,那就只要富贵吧。
但这是一项相当艰苦的工作,几百个仆人干了六天,清出四十大车,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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