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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以凝的相机配置实在太高,这样看虽然不大清晰,但是一把高清照片放大,连蚂蚁大的人都能看到五官。
陆以凝把这几张照片来回看了眼,然后随便挑了一张放大。
唐慕白的五官清清楚楚,陆以凝甚至能看到他半弯着的嘴角。
也不知道是在跟谁打电话,所以笑得这么开心。
陆以凝嘴角一瞥,不可否认的一点是,这张照片拍摄地确实很成功。
构图色调都近乎完美,尤其是多了一个人和一条狗之后,整张图都显得生动了些。
但即使是这样,陆以凝还是决定回杂志社以后就把他给做掉,不,是p掉-
陆以凝和同事两个人又在这边干了一下午的活。
直到下午六点多,太阳虽然还没落山,但是日头已经没有那么大了,到了傍晚又起了风,身边的向日葵一晃一晃的,像是一片黄灿灿的海浪在翻滚。
陆以凝拍完最后一组照片,这才收了相机,准备和同事回一趟公司。
两个人暴晒一天,又是上山又是下田的,说不累是不可能的,女同事本来都已经蔫下来了,直到沿着那条小路走到了尽头,她才“哎”了一声,“以凝,你看那条狗,是不是很眼熟?”
陆以凝转头看了眼。
那是一条牧羊犬,除了两只耳朵是黑色的,其他通体雪白。
很漂亮,也确实很眼熟。
同事:“我们上午看到的那个小哥哥牵的是不是就是这一条啊?”
答案当然是肯定的。
不过陆以凝之所以觉得这条狗眼熟,不光是因为这个,在很久很久以前,她看到了第一条关于唐慕白的知乎答案,上头爆的照片里,当事男主怀里就抱得这一条狗。
牧羊犬的寿命看样子应该挺长,都过了这么多年还健健康康。
但是现在的重点不是这个——
那条狗似乎知道她们在议论她,摇了摇尾巴,转过身蹲下不走了。
陆以凝看着这条多年前的“情敌”,默默地后退了半步。
下午来溜它的跟上午不是一个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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