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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章 对瓦雷利亚废墟的第一次探索(求推荐票)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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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光啸是双手大剑,我家的长爪是杂种剑。”莫尔蒙说道。

“杂......杂种剑?”丹妮愕然。

莫尔蒙左右看看,没在船上找到范例,便“锵”的一声拔除自己腰上的佩剑,比划着解释道:“我这把剑虽然可以单手使用,但双手握住剑柄更利于发力,所以它是算双手剑。”

莫尔蒙手里的剑,从剑尖到剑柄末端,足有米长,也亏得他有米左右的大个子。

“除了双手剑,还有一只手使用的单手剑,比这个短四分之一到三分一,而杂种剑则是介于单手剑与双手剑之间,算手半剑,我们又叫它‘杂种剑’。”

“哈哈哈,双手剑与单手剑生下来杂种剑。”壮汉贝沃斯哈哈大笑,“好一个杂种剑。”

莫尔蒙瞥了他一眼,淡淡道:“无论在维斯特洛还是厄索斯大陆,杂种剑才是主流,单手剑不利劈砍,双手剑一般人又舞不动,更遑论持之对敌?”

接着,他又面向丹妮,说道:“所以,您明白了?光啸之所以贵,就因为它比长爪更重,耗费的瓦雷利亚钢更多。

如果奈德史塔克将他的族剑,寒冰,卖给泰温,估计能卖300万金龙。寒冰竖起来比大多数骑士都高,足有米。”

米,瓦雷利亚钢剑中的高富帅!

丹妮心中吐槽,这个高富帅却白白便宜了兰尼斯特,一个金龙都没拿到。

不过也的确如莫尔蒙所言,一般人用不了双手大剑,泰温便将寒冰融了,制成“寡妇之嚎”与“守誓者”两柄......杂种剑?

唔,奈德史塔克将族剑带去了君临,自己被砍头,剑也落在泰温手里。

莫尔蒙不知道她的想法,还在说:“我也不确定瓦雷利亚钢剑的市价,兰尼斯特有钱,有钱人的世界与我们穷人不一样。可想而知,莫尔蒙家的祖先500年前得到长爪时,肯定没花85万金龙。”

“史塔克买寒冰时花了多少钱?”她问。

“不知道,”莫尔蒙摇头,“也许史塔克与我一样,也早已遗忘自己族剑当初是花了多大代价弄来的。”

这时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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