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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的饭菜并不难吃,而且在这个时代来说,军校里的饭菜己经好得不得了了,但天天吃一样的饭菜,多好吃也吃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厌烦。
众人快步走入街边的一家早餐店,早餐店只是一层,外面连个招牌都没有,虽然如此,但里面还是坐满了人,大部分都是轮休出来的军校生。
杨海城边带着林默他们往里面走去,边跟认识的人打着招呼,没过一会就走到了小院的院子里,院子里放着一张石桌,周围摆着一些石椅,几人连忙过去坐下。
“你们来了,今天打算吃些什么?”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头从厨房走出来说道。
“郑老头,照往常来一份。”杨海城冲老头说道。
郑老头原名郑昌华,大儿子在家陪他经营早餐馆,二儿子在上海做生意,听说郑老头在晚清的时候是南京一个大官的私厨,后来大清朝亡后,大官也倒了,他就没了去处,最后回家开了一个早餐馆,当然了,林默他们更相信是他不愿意去。
“林大哥,杨大哥,你们的早餐来了。”
“行了,快放下,我们都快饿死了。”杨海城冲郑老头孙子说道。
郑老头孙子叫郑文祥,现在上初中,林默和杨海城周末一有机会出来都会到他家来吃上一顿早餐,一来二去就和这个小子熟络了起来。
“行,我马上就送过来。”一会的功夫,桌上就摆满了各色餐点,小笼包,油条,肉粥,还有粽子和各色糕点。
林默一行人看到餐点上齐了,立马开吃起来。
林默先扒了几口肉粥,满口的鲜香,尝着味道应该是加入了鱼肉和羊骨一起熬煮出来的汤汁,加入上好的米和鲜肉煮成粥。
林默夹起一个小笼包放入口中,轻轻一咬,汤汁流入舌尖,整口都是汁水的味道,拿起粽子解开外面的粽叶,一股浓浓的火腿香味冲入鼻腔,却又不让人产生不适,火腿就是后世有名的金华火腿。
咬下一口,让人连舌头都想一块吞下去,其他各色糕点都有各自的特色,甜而不腻,软而不松,让人味口大开,一桌人狼吞虎咽,将满满一大桌美食消灭得干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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